映象網許昌訊(記者 康世保 通訊員 沈丹陽 王強)信用卡套現,很多人都不陌生,而這樣利用“小聰明”牟利的行為實際上是違法的。現實生活中,河南省許昌市的一名男子就為此付出了慘痛代價,他利用這種手段,在短短的兩年多時間里套現800余萬元,5月25日,魏都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侯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5000元。
據了解,2015年以來,侯某伙同靳某(另案處理)預謀后,利用他人身份證和銀行卡信息,由靳某負責辦理多臺虛擬商戶的POS機并交給侯某,侯某使用這些POS機多次采用虛構交易方式為他人套取現金,從中抽取手續費以獲利潤。截至案發,侯某用這樣的方式套取現金的金額已高達到8672814.95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4月侯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犯罪被警方抓獲。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侯某伙同他人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虛構交易套取現金,情節特別嚴重,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