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1日起,我省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旨在進一步完善稅制,支持制造業、小微企業等實體經濟發展,持續為市場主體減負。
政策明確,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政策明確,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進行統一,其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28條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其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對部分企業的留抵稅額予以退還。政策明確,將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今年我省稅務部門還將打造“不見面”的納稅服務方式,推出網上開具完稅證明業務,納稅人足不出戶就能辦,同時將增加手機APP的服務功能。除了可通過網上繳稅外,納稅人還可以通過POS機、移動端、網上銀行等多種方式繳納稅款。同時,正在研究推進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繳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