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公布兩張罰單,浦發銀行濟南分行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規定被警告并罰沒36.52萬元,華夏銀行濟南分行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規定被警告并罰沒6.98萬元。
近年來,在移動互聯網產業的大力推動下,非銀行支付業務也得到了飛速的發展,與此同時隨之而來的,便是更有利、更嚴苛監管。最近,又有不少非銀行支付機構因違規問題,收到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罰單。
監管新添數張罰單
在回顧2018年人民銀行的監管處罰時,我們發現在不到2個月時間內,足足有10家機構受到到了處罰,下面我們就從最近公布的受罰機構開始,為大家細細盤點。
2018年2月23日,山東高速信聯支付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規定”被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處罰“警告一次,罰款7萬元”。
2018年2月22日,瑞銀信東營分公司因“違反支付結算業務規定”被處罰。
2018年2月14日,中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未按規定建立有關制度辦法或風險管理措施”罰款3萬元,對“存在危害支付服務市場的違規行為”罰款3萬元,合計罰款6萬元。
2018年2月8日,青島百森通支付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使用客戶備付金”被人民銀行青島中心支行處以“責令限期整改,并處3萬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在2月14日公示四則處罰信息,首先分別是兩家非銀行支付機構,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和中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兩者分別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法律制度規定”被予以“責令期限改正,給予警告”,并分別罰款6萬元、5萬元。
其次分別是兩家銀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兩者分別因“違反收單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相關法律制度規定”,被予以“給予警告”分別罰款5萬元、6萬元。
2018年才開始不到2個月,監管機構已下發了數張罰單,這也表明了未來隨著監管的不斷升級,支付牌照仍將會不斷收緊。其實,從優勝劣汰的角度而言,只有更合規的機構才能在產業發展的成熟期、穩定期中立足,這也將是未來支付行業的發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