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用個人POS機(右)套現1萬元后,手機頁面(左)出現100元手續費扣除信息。
據《中國信用卡報告》顯示,2013-2014年期間,有21.29%的人表示有過信用卡套現行為。
所謂信用卡套現,即持卡人不是通過合法手段(ATM或銀行柜臺)提取現金。很多消費者把信用卡套現定義為“救急”,因為信用卡用戶可以享受56天的“免息期”。但按法律規定,信用卡套現可按“非法經營罪”定罪量刑。
在以前,非法套現的途徑往往是先以商用的名義申請到pos機,再進行套現賺取手續費;而如今,記者發現一些有著第三方支付背景的互聯網企業推廣的個人POS機,幾乎不用任何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就可以輕易買到,其引發的信用卡套現均在監管范圍之外。
體驗
購買個人POS機幾乎無門檻
在某單位工作的馮先生,私下干了份副業,資金經常周轉不過來,于是想到了信用卡套現。他有兩張信用卡,信用額度分別是10萬元和8萬元,往往是其中一張卡的還款日快到了,就用另一張卡找人套現出來還錢,借此周轉資金。“現在黑市中套現的手續費是1%—2%左右,看套現金額的多少,幫忙套現的人往往用的是一些POS機,在他那邊形成一筆虛擬交易,然后他用現金的方式返還給你,并抽取費用。”
記者在隨后的調查中發現,隨著銀行卡普及率越來越高,POS機成為刷卡消費的必備“武器”,商家在申請POS機時是受相對嚴格限制的。在杭州健康路做絲綢生意的管老板告訴記者,申請安裝POS機要具備以下條件:身份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有了對公賬戶之后才可以去銀行申請。
同時,記者發現,個人購買POS機竟有一條簡單渠道。不久前,記者從朋友那里了解到,一些第三方互聯網企業正大力推廣個人POS機,申請安裝并不需要這么多的證件和程序。
在其官網上,記者看到一款名為“收款寶”的個人POS機,介紹表明具有還款、轉賬和查詢余額等多種功能。該產品廣告上說:“申請無任何資質限制,財富之路暢通無阻,1分鐘客戶端提交資料,立刻收款。”
一位電話客服人員告訴記者,該機器目前售價299元,是新推出的個人POS機產品,只要在電話中進行預訂下單,就可以在三天后送貨上門。
記者詢問:是否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客服人員表示,這款POS機主要是針對個人客戶的,這些證件都可有可無。
從信用卡“套”到儲蓄卡
次日即可到賬1萬元
購買后幾天,記者收到了這款設備。快遞員匆匆完成貨到付款手續之后,并沒有要求記者提供任何申請傳統POS機需要的證件。
從收到的這款個人POS機來看,大小、厚度都與iPhone手機差不多,比市面上的商用POS機規格要小不少。
按照說明,在手機上下載一款相應的APP軟件,對接后即可使用。用戶要使用這款個人POS機必須經過一番注冊,然后再將該設備綁定自己的儲蓄卡之后,用了一張別人的信用卡進行刷卡轉賬。這張卡信用額度為5萬元,卡內無現金存款。
雖說是轉賬,其實與市面上的套現原理并無區別,只需用儲蓄卡在ATM機上提取出現金即完成套現過程。
信用卡的刷卡手續費為1%。按此計算,如果套現1萬元,則需要支付100元的手續費。
調查
銷售企業監控有明顯漏洞
如何判斷個人POS套現呢?艾瑞咨詢分析師李超認為,一方面看是否刷信用卡,另一方面看是否用于商業用途收款。非商業用途的提取信用卡內的現金,則存在套現風險。
個人POS機出品企業,是否了解這種漏洞?記者電話聯系到拉卡拉公關部,相關負責人稱,其“收款寶”產品不會存在套現問題,因為他們設定了較低的刷卡額度。但事實上,記者在購買個人POS機時,就曾向拉卡拉銷售人員咨詢過。對方透露,最初的額度的確較低,但轉賬成功一次之后,就可以電話申請提升額度,可以達到單筆限額5000元,每天限額2萬元,每月限額10萬元。“申請提升額度,是很容易實現的。”
如果出現用本人的信用卡向自己的儲蓄卡轉賬,就有套現的嫌疑,我們后臺會進行監控。”對于質疑,拉卡拉官方出具了這樣的說明:“任何一種支付工具均存在被利用進行違規操作的可能,而有效地控制風險是每一個支付機構的責任。”
監管存在缺失狀態
記者搜索資料發現,2012年6月,央行曾發布《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使用個人賬戶作為結算賬戶的個體工商戶,其申請的POS機不得開通信用卡受理功能。銀行人士解釋稱,央行禁止的只是以個人名義辦理的POS刷卡機,關閉個人結算賬戶信用卡受理功能,主要目的在于規范銀行卡市場,防范信用卡套現行為。
據了解,在沒有真實商貿交易的情況下,通過刷信用卡,將信用卡的額度套換成現金,這種套現行為成為監管部門重點打擊的對象。
那么,現在出現的個人POS機是否屬于違規產品呢?為此,昨天記者聯系了浙江銀監局。該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第三方支付軟件并不屬于他們監管范圍,因此不做相關評價。
而某銀行的客服人員表示,銀行系統會對用卡信息進行監控,如果出現異常或高頻刷卡,會采取相關措施。
一位支付領域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個人POS機主要服務的是小微企業或個人用戶,第三方企業提供的只是技術層面的工具,并沒有采取遏制套現措施的能力。
記者留意到,銷售個人POS機的并非只有拉卡拉一家。在淘寶網上,能搜到如樂刷、匯付天下、刷卡寶等等品牌的POS機,而且不在少數,幾乎每一種個人POS機的申請均沒有什么門檻,可想而知,其監管必然存在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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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欺詐高發
亟須加強監管
近年來,我國銀行卡所涉欺詐和洗錢呈高發態勢。據專家保守測算,銀行卡欺詐每年造成的損失逾百億。
這一數據引發社會對濫用銀行卡違法犯罪的關注。中國銀聯等發卡機構和相關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多種舉措強化監管,綜合治理。
復旦大學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秘書長嚴立新告訴記者,銀行卡欺詐犯罪具有普遍性,但尤以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為甚,如廣東、福建、山東、上海、江蘇、天津等,并與毒品、詐騙等犯罪率高發地區關聯度較高,如廣東、廣西、云南、湖北、四川、黑龍江、內蒙古等。
從路徑和手法上看,銀行卡欺詐包括:用自己的信用卡替正欲使用現金消費的他人刷卡“套現”并在規定時間內還款;信用卡持卡人通過與商家合謀以刷卡消費的名義套取現金,由商家刷卡后將對應數額的資金在扣除約定比例的手續費(或謂之傭金、管理費、利息等,往往略低于銀行)后返還給持卡人,從而達到將資金變現的目的;商家利用申請辦理的一臺或多臺POS機協助他人使用虛假交易的形式從卡里套取現金,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獲利。
金融問題專家趙慶明指出,銀行卡已成為國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金融工具,有關銀行卡持有者與發放機構之間的權利義務及發卡機構、商戶間利益的平衡等都需要效力層次更高的法律予以確定。
打擊銀行卡犯罪,首先要完善立法。”嚴立新表示,一方面在法律層面嚴格界定非法套現、洗錢行為的構成要件和處罰標準;另一方面,加大對銀行卡發行、監管和使用立法的力度。
業內專家指出,打擊銀行卡犯罪首先要從發卡源頭入手,加強風險控制。在與特約商戶的協議中,應明確特約商戶不得協助持卡人套現,強化其違約責任;監管部門最好能牽頭建立違規客戶信息平臺,使各銀行皆能共享相關信息,避免同一客戶反復辦卡;還可引入保險公司,參與合作,共建銀行卡保險機制,切實降低資金風險和信用風險。
“要盡快完善企業和公民征信體系,并配套相關的法規和措施,加大違法者的綜合違法成本。”趙慶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