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人聲明
一、本收購報告書系收購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格式與準則第16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以下簡稱“《準則16號》”)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編寫。
二、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準則16號》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收購人在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購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在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
三、收購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收購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四、本次收購已觸發收購人的要約收購義務,收購人將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義務。
本次股份劃轉已獲得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準,尚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本收購報告書審核無異議并豁免要約收購義務。
五、本次收購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本收購人和所聘請的專業機構外,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作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節 釋義
除非特別說明,以下簡稱在本報告書中有如下特定意義:
第二節 收購人介紹
一、收購人基本情況
二、收購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海康集團的控股股東為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其持有海康集團100%股權。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的出資人為國務院國資委。海康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資委。
1、中國電科的基本情況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1日,現注冊資本577,531.60萬元,住所為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法定代表人熊群力。中國電科是經國務院批準、在原信息產業部直屬研究院所和高科技企業基礎上組建的國有重要骨干企業,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十大軍工集團之一,主要從事國家重要軍民用大型電子信息系統的工程建設,重大裝備、通信與電子設備、軟件和關鍵元器件的研制生產。
2、中國電科控制的研究所或公司基本情況
中國電科下屬47家科研院所、11家直屬控股公司及間接控制的7家上市公司,其基本情況如下所示:
(1)47家科研院所
(2)11家直屬控股子公司
(3)7家上市公司
與本次股權收購相關的主要產權關系如下圖所示:
三、收購人主要業務及財務狀況的簡要說明
(一)海康集團的主要業務
根據中國電科的整體戰略部署,海康集團將組建成為中國電科安全電子產業子集團。通過資源整合,打造安全電子產業發展平臺,夯實和做大安全電子產品業務,做強安全系統開發與集成業務,積極發展壯大安全運營服務業務,致力于成為國內卓越的安全電子核心產品提供商、系統集成商和運營服務商。通過全面推進技術創新,實現中國電科安全電子產業的規模化和國際化,鑄就國內安全電子行業領導型企業,打造國際一流的安全電子產業集團。
(二)海康集團控股子公司基本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海康集團下屬控股子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三)海康集團近三年財務狀況簡表
海康集團2010年度、2011年度及2012年度簡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元
注: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財務數據均為審計后的數據。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所有者權益的年初、年末平均數。
四、收購人最近五年所受處罰及訴訟、仲裁事項
最近五年內,收購人沒有受到任何與證券市場有關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也沒有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事項。
五、收購人主要負責人員基本情況
以上人員在最近五年內未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罰,也未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事項。
六、收購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海康集團不存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發行股份的情況。
七、收購人的控股股東擁有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超過5%以上股份的共有6家,具體情況如下表所示:
八、收購人持有5%以上的境內外金融機構股權的簡要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海康集團不存在持有銀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5%以上股權的情形。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持有中國電子科技財務有限公司55%股權,中國電子科技財務有限公司屬于非銀行金融機構。除此之外,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不存在持有銀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5%以上股權的情形。
第三節 收購決定及收購目的
一、收購目的
本次收購實施前,五十二所為海康威視的控股股東。本次收購是由中國電科根據《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關于組建中國電科安全電子產業子集團的通知》,通過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方式向本公司劃入五十二所持有的海康威視股份所引起的。海康集團作為中國電科的全資子公司,承載著中國電科組建中國電科安全電子產業子集團的歷史使命。通過本次股份劃轉,海康集團成為海康威視的直接控股股東,對海康威視的管理與控制更加直接,是中國電科實施以海康集團為基礎組建中國電科安全電子產業子集團重要和關鍵的一步。
中國電科從全局利益出發,本次股份劃轉后,有利于發揮海康威視在安全電子板塊中的核心作用,可有效進行安全電子業務的統籌規劃發展,在子集團平臺開展安全電子業務的整合和產業協同,集聚中國電科內外安全電子優質業務資源,進一步支持海康威視業務的可持續發展;同時,本次股權劃轉優化了國有產業結構,提升了管理效率,有利于海康威視為股東創造更好的回報,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收購人暫無計劃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海康威視股份或者處置其已擁有權益的股份。
二、收購人做出本次收購決定所履行的相關程序及時間
(一)本次收購已履行的法律程序
2013年6月3日,《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關于組建中國電科安全電子產業子集團的通知》(電科資函〔2013〕124號),決定以海康集團為基礎組建中國電科安全電子產業子集團。中國電科決定將五十二所持有的海康威視40.42%股份無償劃轉給海康集團。
2013年7月1日,五十二所召開所長辦公會(所紀要〔2013〕41號),同意五十二所將持有的海康威視1,623,855,536股(占海康威視總股本的40.42%)無償劃轉給海康集團。
2013年10月24日,國務院國資委出具了《關于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東所持股份無償劃轉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資產權〔2013〕937號),同意將五十二所所持海康威視1,623,855,536股股份無償劃轉給海康集團。此次股份劃轉后,海康集團持有海康威視1,623,855,536股股份,占海康威視總股本的40.42%;五十二所持有海康威視80,344,464股,占海康威視總股本的2%
(二)本次收購尚需履行的審批程序
本次收購的完成尚需履行以下審批程序:
1、中國證監會審核無異議;
2、中國證監會對收購人免于發出要約的申請無異議。
第四節 收購方式
一、收購方案
本次收購前,五十二所持有海康威視1,704,200,000股股份,占海康威視總股本的42.42%,為海康威視的控股股東。
本次收購實施前,收購各方產權控制關系如下圖所示:
本次劃轉為五十二所將持有的海康威視1,623,855,536股(占海康威視總股本的40.42%)股份無償劃轉至海康集團持有。本次收購完成后,海康集團直接持有海康威視1,623,855,536股股份,占海康威視總股本的40.42%。五十二所繼續持有海康威視80,344,464股股份(五十二所擁有前述股份的分紅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歸海康集團享有),占海康威視總股本的2%。
本次收購完成后,海康集團成為海康威視的控股股東,中國電科仍為海康威視的實際控制人。海康威視的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本次收購完成后,收購各方產權控制關系如下圖所示:
二、本次收購取得股份的權利限制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五十二所持有上市公司42.42%股份,均為無限售流通股,且不存在質押、凍結等權利限制的情形。
根據《無償劃轉協議》,本次收購完成后,五十二所將持有上市公司80,344,464股股份,占海康威視總股本的2%。五十二所擁有該2%股份的分紅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歸海康集團享有。
三、《無償劃轉協議》的主要內容
2013年8月12日,五十二所與海康集團簽署了《關于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劃轉協議》,其主要內容如下:
1、股權劃出方:五十二所
2、股權劃入方:海康集團
3、劃轉股份數量及比例:五十二所將持有的海康威視1,623,855,536股股份(占海康威視總股本的40.42%)無償劃轉至海康集團名下。本次劃轉后,海康集團將持有海康威視1,623,855,536股股份,占海康威視總股本的40.42%;五十二所繼續持有海康威視8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