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現廣告堂而皇之登上公交車
商家利用pos機通過虛假交易的方式,將持卡人的消費金額轉變成了取現金額,持卡人拿到了現金,商家賺到了不菲的“手續費”,這看似是一件雙贏的好事,其實不然,這是一種違法行為。相當長一段時間以來,信用卡套現的小廣告多是以“牛皮癬”的形式出現在路邊,近期,一些公交車上居然出現了篇幅頗大的“信用卡全額套現”廣告,引起了廣大乘客的不滿。
信用卡套現廣告鳥槍換炮
巴士集團稱系乘客私自張貼
近一段時間以來,信用卡套現這類廣告頻頻出現在深圳街頭,部分配有POS機的商家四處招攬生意。走在華強北等繁華路段,市民也經常能接到派發的“信用卡套現”或“信用卡全額套現”的廣告卡片。有時候,市民逛一圈能接到十幾張這類小廣告。過去,這類廣告一直是以“牛皮癬”的形式出現在路邊,現在有了“新動向”:近期一些商家甚至開始在公交車上大打廣告,用A4紙大小的精美廣告紙張貼在載裝移動電視下方。一些乘客對公交車內刊登此類非法廣告的行為表示不解和譴責。
近日,記者乘坐羅湖火車站開往東湖客運站的1路公交車,看到了市民反映的這個廣告。在公交車的移動電視下方有一塊長方形招牌廣告,“信用卡服務”幾個字赫然在目,內容包括“信用卡全額提現,額度外翻1-6倍,分期、代還款,超低手續費,即到即有。電話:150”記者接連乘坐了五輛1路車,發現每輛車的駕駛座后背上都有兩張這樣的廣告紙,樣式、高度均整齊劃一,應當是精心張貼的。有受訪者表示,據傳張貼這樣一張廣告紙,要給每臺車一個月交600元的廣告費。
昨日下午,記者撥打巴士集團相關負責人時,該負責人表示,這類非法廣告并非該公司張貼的,更沒有賺取廣告費,而是一些乘客私自張貼的,集團將下發通知,讓相關車隊加大清理力度。
不法商家鼓吹有利無弊
昨天上午,記者接通了“信用卡套現”廣告上刊登的電話。接電話的是一位男子,他告訴記者,“信用卡套現”其實很簡單。只要持卡人帶上信用卡,到他們指定的商場刷卡消費,不同的是并不拿東西走,直接得到現金,這種交易持卡人需要給他們2%的手續費。例如,持卡人刷一萬元商品,直接拿走9800元現金,交200元手續費給他們,不收其他費用。只要在還款期限前把款項還清,就可以享受銀行的免息期,銀行不會收任何利息。
記者問及信用卡代還款是怎么回事,這位男子說,如果持卡人到期沒錢還款,他們可以墊付還款,還款到賬后,立即在他們指定商家刷卡,再來一次虛假交易,商家再收取一定的手續費。這位男子介紹說,如果持卡人卡里沒有現金可提,他們可以用刷卡消費的辦法給持卡人弄成分期付款。這樣,信用額度一萬元的信用卡可以套取兩萬元現金,最低手續費12%。
記者問這樣操作會不會對個人信用記錄產生不良影響時,這位男子很肯定地告訴記者,“不用擔心,你到我這里消費,會給你某某商行消費的單子,對你的信用記錄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只不過你得按期把錢還上。”
幫人套現號稱年賺60萬
利用一臺POS機,通過虛假刷卡交易套現的方式,一年就可以賺60萬元的“手續費”。近日,有網友上深圳新聞網發帖,稱其朋友的朋友靠幫人信用卡套現發了橫財,想咨詢是否違法,有多大風險。
帖子稱:“現在車站廣告牌上,電線桿上的很多辦證、深戶擔保的廣告被‘信用卡套現’的廣告占據了。大致了解一下,你取一萬塊,只要2%手續費,所以很多人利用這點空手套白狼,發了,關鍵點在于你要有個POS機。我想問問大家,這事情是否違法?風險多大?”該帖子發表后,立即有網友表示,“我有一個朋友的朋友也是做這種生意的,我告訴過他是違法的,他卻跟我說,富貴險中求!”
記者昨從龍崗檢察院獲悉,龍崗布吉一位店主劉某為賺取高達5%的“手續費”,幫犯罪分子利用POS虛假交易惡意套現,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批捕。
惡意套現危害大
昨天上午,記者就信用卡全額套現廣告一事咨詢某銀行深圳分行。工作人員明確告訴記者,這類廣告要小心提防,因為用信用卡全額套現的行為是違法行為,這樣會導致個人資料外泄,對資金賬戶帶來很多不安全因素。如果被銀行發現,發卡銀行將會停止該卡的使用,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有關人士表示,信用卡套現行為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支付結算辦法》、《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的有關規定,持卡人的信用卡套現和商戶提供套現服務都是違法行為。信用卡套現行為的危害性很多:一是破壞了正常經濟金融秩序。二是對持卡人個人帶來信用風險。持卡人雖然通過套現獲得現金,減少了利息支出。實際上,持卡人還是要還款的。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時還款,就必須負擔比透支利息更高的逾期還款利息,可能造成不良的信用記錄,要承擔個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風險。三是很容易誘發信用卡詐騙案件。消費者通過一些違法小廣告中的中介公司套現,持卡人甚至有可能會因為惡意透支承擔民事甚至刑事法律責任。(記者 石義勝 實習生 杜偉泉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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