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北京、上海之后,近期,廣東各財險公司也陸續接到監管部門通知,明確車險產品“見費出單”的新規將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了解,監管部門的新規舉措旨在降低財險公司的應收保費風險,同時避免行業內惡性競爭,但因為新系統要求保費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因此從下個月起,車主或將只能通過刷卡形式購買到車險產品。
車險中介監管“窟窿”
“車險的產品屬性和銷售渠道,決定了它可以被任何人進行代理銷售,才因此產生了滋生問題的中間環節。”在廣州從事多年財險業務的王先生給記者描述了車險的流通環節。“財險公司下面是一手中介即業務員。業務員可以對普通的客戶銷售,但更多的是對一些修車店、4S店等代理點進行銷售,這些代理點便是二手中介,由他們向車主銷售。”
據他解釋,當車主在代理點交了保費以后,雖然業務員回到財險公司領取到保險單給了車主,但代理點往往要一段時間才能結一次款,而業務員又不可能每次自己墊付保費到公司。這就造成保險公司出了單,但不能及時收到保費,產生大量應收保費,一旦收不回就是一個窟窿。
王先生還透露,因為車險競爭激烈,有些業務員可能會用提高手續費比例的方式來留住代理點的生意。“但保險公司已經先出了保單,業務員可以借此要挾公司,反正錢就只有這么多。即使有一些處罰的規定,也很難嚴格執行。”
一般來說,財險公司的應收保費率應不超過8%,但有個別公司這一比例高達20%。一旦應收保費率過高,壞賬準備金提取額也會相應增加,繼而影響到承保利潤。而“見費出單”的規定,就是要求保險公司財務系統或核心業務系統根據全額保費入賬收費信息并實時確認后,業務系統才生成正式保單,避免了先出單后收錢的風險。
保監局要求嚴格執行
昨日(6日)有廣東省內的財險公司透露,廣東省保監局在上月已下發通知,要求省內各財險公司從12月1日起實施見費出單的新規定。而此前已經有北京、上海等多個省市開始實施此規定,根據保監會的要求,這一制度將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國的交強險和商業車險上同時實施,屆時如未執行的公司將停辦這兩項業務。
業內人士透露,根據廣東保監局的要求,財險公司將與銀聯簽署相應協議,今后所收保費不能以現金形式繳納,而是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保戶可以在pos機上刷卡繳納保費。據稱,廣東省保監局對新規的實施非常重視,規定必須在11月15前完成POS機等系統改造,如果到期沒有完成相關改造,將勒令公司停業。
如果這一系統可以運作,那么也就意味著今后車主將不能再以現金購買車險,而只能刷卡消費。“這個系統不只是針對車險業務,而是整個財險行業的,正式運作以后所有的財險業務都要和壽險一樣實行見費出單。財險公司這邊是只能通過銀行轉賬收到保費,那么即使是客戶用現金向業務員投保,業務員也要自己去刷卡到公司賬上,才能獲得保單。”陽光財險的相關負責人解釋稱。
據記者了解,目前人保財險等眾多財險公司都在忙于完成系統改造工程,具體的投保指引等細節問題目前還沒有確定,有財險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實行見費出單對于行業是一個利好,但如何執行還要看監管部門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