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1日起,玉林市正式全面啟用《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基金專用票據(電子)》(以下簡稱“社保費電子票據”),也就是說繳納社保費用后,不再提供紙質票據,而是提供電子票據。這是玉林市社保中心貫徹落實“互聯網+政務服務”要求,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水平的措施。
市民在24小時自助服務區辦理社保繳費業務,啟用電子票據后,可直接打印,無需柜臺操作。
市民通過24小時自助服務區辦理社保業務,向記者展示打印出來的電子票據。

8月3日上午,玉林市社保中心一樓辦事大廳里已經有不少群眾前來辦理社保繳費業務,市民黃慧聰就是其中一人。開單、掃碼支付、打印電子票據三個環節全在辦事大廳處理成功,這讓她頗為驚喜。
原來,她之前來辦理社保繳費,在柜臺開單后要去銀行繳費,再返回社保中心拿紙質票據,如今市社保中心開通了掃碼支付功能,提供電子票據,讓居民繳費變得更加方便快捷。“一站式就完成了,省去來回跑的時間,很滿意,工作人員態度也非常好。”說起這個便利,她連連稱贊。
玉林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全區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征收的社會保險繳費,都適用于社保費電子票據范圍。社保費電子票據代碼為8位,第1-2位代表財政電子票據監管機構行政區劃編碼,第3-4位為財政電子票據分類編碼,第5-6位為財政電子票據種類編碼,第7-8位代表財政電子票據年度編碼。
票據號碼為10位,采用順序號,用于反映財政電子票據賦碼順序。社保費電子票據,由自治區社保中心統一向自治區財政廳票據中心申領,再將申領成功的票據號碼維護進開票系統,并負責日常管理、監測及核銷。

全區使用統一號段,各級社保經辦機構不需另行申領。社保費電子票據自動套印財政部財政票據監制章以及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的收款人、復核人和單位收費專用公章。
未能使用電子票據的經辦機構,仍可繼續使用紙質票據。
2020年8月1日前,在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已繳納社保費的單位或個人,仍開具紙質《社會保險基金專用收款收據》。因其他原因,尚未能使用電子票據的社保經辦機構,仍可繼續使用紙質《社會保險基金專用收款收據》,票據管理相關工作按原規定執行。
玉林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及參保繳費單位、個人均可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數字人社”網上服務大廳、“廣西人社服務”微信公眾號 以及自助機等方式查看、下載和打印社保費電子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