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商務部
【發布文號】商建發[2008]52號
【發布日期】2008-02-2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8〕1號)精神,推進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建立健全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大市場、大流通,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現就做好2008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建設規劃工作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在總結前三年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本地區農村市場整體發展規劃要求,認真制定2008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實施規劃,繼續在具備條件的縣(市)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同時,要采取積極措施鼓勵承辦企業到偏遠地區建設農家店。對農家店已經覆蓋的地區,工作重點應放在提高商品配送率和網絡的信息化建設上,不斷鞏固和提高網絡建設水平。
二、做好承辦企業審核工作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嚴把新增企業的準入資格,將有實力、有能力、有責任感的流通企業納入2008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的準入條件及“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程序按2007年文件規定執行,延續企業不須備案,新增企業須按照《商務部關于做好2007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發[2007]32號)的要求和程序向商務部備案。
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當地財政部門本著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組織審定擬新增和撤消的承辦企業資格,連同本地區2008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發展規劃一起,于2008年4月31日前將材料報送商務部(市場建設司),將電子郵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并在《商務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信息服務系統》中完整填報。內容包括:(1)2008年本地區“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實施規劃匯總表(附件1)。(2)2008年度“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新增承辦企業申請表》(附件2)。其中,對以前年度已備案核準、2008年退出的企業應單獨列出說明。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制定本地區的實施工作程序。
三、做好“一網多用”工作
2008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按照“鞏固成果,擴大范圍、提高質量、提升水平”的思路,進一步鞏固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成果。因農業生產資料經營網絡初步建成,從2008年開始,局部地區的農資農家店建設由當地采取促進政策進行扶持建設。在繼續提高連鎖經營覆蓋率和農村商品統一配送率的同時,推動統一結算系統等硬件升級。“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主要包括:農家店(不包括農資農家店)、農村商品(包括農村日用品和農資)配送中心和pos機等信息化設施建設。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一定要主動加強同當地財政、發改、稅務、工商、金融、質監、食品藥品監管、農業、郵政、煙草、供銷等有關部門溝通與合作,用好用足已有的促進政策,研究出臺新政策,促進“一網多用”,形成農村流通的良性發展機制,共同推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持續健康發展。
四、做好項目質量管理工作
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制定質量抽查驗收整改制度,加強對已驗收農家店的管理,完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質量監管長效機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已驗收的農家店管理不放松不滑坡、商品配送率不降低不回落。
要嚴格執行《商務部關于“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驗收的通知》(商建發〔2005〕533號)、《商務部關于加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的通知》(商建發〔2006〕600號)、《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復查工作的通知》(商辦建函〔2006〕129號)和《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商辦建函〔2007〕120號)的有關規定,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市、縣級商務主管部門進行項目驗收,督促和檢查各地承辦企業及時在《商務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信息服務系統》上填報相關信息。
五、做好調研培訓工作
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企業是實施主體,其作用直接影響整個工程的質量和效果。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指導承辦企業做好市場調研,對經營業態、經營模式、經營規模、市場定位等進行充分論證,防止企業盲目擴張。加強對承辦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注意掌握承辦企業的經營狀況,發現異常情況,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采取措施。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深入基層企業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中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和建議,并及時溝通。在鞏固農家店發展的基礎上,繼續完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統計制度,定期向社會發布農村市場有關信息,促進科學決策。各地要積極通過各種有效形式,開展對農家店店長培訓,提升農家店的經營理念,掌握基本的商品知識,提高經營管理技能,增強綜合素質,更好的為當地農民開展服務。
特此通知
附件:1.2008年度“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匯總表
2.2008年度“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新增承辦企業申請表
商務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信息來源:商務部市場建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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