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信陽市誠信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信陽市人民檢察院委托對信陽市2016年檢察業務常規、技術裝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擇供應商。
一、招標項目名稱:信陽市2016年檢察業務常規、技術裝備采購項目
二、招標人名稱:河南省信陽市人民檢察院
三、招標編號:信財公開招標[2016]105號
四、招標項目簡要說明:
本項目共分為A、B兩個包,具體內容如下:
A包:電腦、打印機、掃描儀等辦公設備的采購、安裝和售后、維修等相關服務,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招標貨物技術規格及要求。
B包:檢察業務技術裝備采購,主要包括手機定位跟蹤儀、金屬探測儀、測酒儀、執法記錄儀、防護用品、雙錄系統等裝備的采購、安裝和售后、維修等相關服務,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招標貨物技術規格及要求。
五、投標人資格要求:
A包: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生產和經營企業;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且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所投產品在經營范圍之內;
3、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提供電腦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售后服務承諾書及投標產品生產廠家在信陽市區具有售后服務網點證明材料。否則該品牌的投標將被拒絕。
4、提供企業注冊地檢察機關近三年以來無行賄犯罪記錄的《行賄犯罪檔案結果查詢函》。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B包: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生產和經營企業;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所投產品在經營范圍之內;
3、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提供主要設備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和售后服務承諾書;
4、提供企業注冊地檢察機關近三年以來無行賄犯罪記錄的《行賄犯罪檔案結果查詢函》。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報名及招標文件發售
1、請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于2016年 9 月 8日至2016年 9 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時至12時00分,下午13時分至17時,到信陽市行政服務中心4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報名。
2、招標文件每份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七、報名提交資料要求:投標人報名時應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制造商出具的專項授權書、行賄犯罪檔案結果查詢函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以上所有資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企業公章)。
招標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開標后,仍將由評審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將被拒絕。投標人在參加開標會議時,必須攜帶各類有效證件原件,證明對招標文件的資格性響應。
八、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6年 10 月 9 日 9 時 30 分。
九、投標文件遞交地點:信陽市行政服務中心4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廳。
十、本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信陽市政府采購網》和《信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同時發布。
有關本次招標活動的文電如下:
招標人:河南省信陽市人民檢察院
聯 系 人:沈女士
聯系電話:0376-6616512
代理機構:信陽市誠信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呂先生
聯系電話:13782911076
監督機構:信陽市財政局采購科
監督電話:0376-6699188